關于吊銷保定功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等50戶經營主體營業執照行政處罰決定公告
經查,保定功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等50戶經營主體連續兩年未按照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、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,違反了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及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第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,屬于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,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違法行為。
2026年4月27日通過易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《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擬吊銷易縣石塘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51家經營主體營業執照行政處罰告知的公告》,保定功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等50戶經營主體在法定期限內,未提出陳述、申辯,也未要求聽證。
依據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第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,本局于2026年6月12日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視為送達。上述經營主體如不服本處罰決定,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,向易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易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。